發布時間:2020-04-13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深圳市寶投置業有限公司 | ||
地址 | 寶安中心區寶興路6號海納百川總部大廈 | |||
出租物業基本信息 | 出租面積 | 招租面積:29185.26㎡ | ||
出租用途 | 辦公 | |||
出租期限 | 8年 | |||
免租期限 | 2個月(免租期內僅免租金) | |||
租金底價 | 150元/㎡/月起 | |||
出租物業 使用情況 |
空置 | |||
是否允許 聯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項 | 僅按物業現狀出租 | |||
交易方式確定 | 如征集到不少于2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入駐資格遴選并報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
如只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入駐資格遴選并報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
備注 | ||||
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政策性產業用房申請表及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及發展現狀、企業核心團隊成員及企業項目簡介、未來三年的發展預測、申請政策性產業用房的使用計劃及其年預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三證合一”的只提供一證即可; (三)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企業上年度納稅證明原件(納稅人自行登陸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打印); (五)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新注冊企業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六)非營利性機構需提供與區政府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或區政府有關會議議定文件; (七)場地自用承諾書; (八)注冊地不在寶安的企業或者其他機構還應提交簽訂租賃合同后三個月內將注冊地遷入寶安區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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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 | 2020年7月31日 | |||
其他事項 | 海納百川總部大廈已納入寶安區政策性產業用房房源,經寶安區各街道辦或寶安區投資推廣署遴選進駐的企業(機構),每年可申請五成的租金補貼。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羅小姐 | 聯系電話 | 13528897672 |
聯系地址 | 深圳市寶安區廣場大廈16樓 | |||
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