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16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深圳市寰通農產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建安一路76號 | |||
出租物業 基本信息 | 出租面積 | 3851.99㎡ | ||
出租用途 | 商業或辦公或宿舍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1個月,原租戶中標無免租期 | |||
租金底價 | 68元/㎡·月 | |||
出租物業 使用情況 | 該物業建成于1989年,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筑,現作商業、辦公及宿舍用途。 | |||
是否允許 聯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項 | 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 |||
交易方式確定 | 公告期滿,如征集到不少于2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如投標人為3家以上,應正常開標。評標采用最高價中標法,符合條件且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中標價為合同價;如合格投標人僅2家,評標采用競爭性談判,報價最高者為中標人,中標價為合同價。招標機構應現場公布中標人,并公示中標結果;公示結束后,由招標機構向招租企業和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 | ||
公告期滿,如只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如合格投標人僅1家,可經寰通公司黨總支部委員會及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并上報寶投集團審批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價協議出租 | |||
備注 | 1.如無合格投標人,可適當延長招租公示期或經寰通公司黨總支部委員會及經營班子會議審議后,可按不低于上次招標底價的90%(含)的價格重新公開招租,最多可降兩次。如兩次降價后仍無合格投標人,可適當放寬招租條件,重新擬定招租方案組織公開招租; 2.原租戶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 |||
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承租方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注冊、有效存續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實繳資金500萬元以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成立時間5年以上,承租方連續繳納社保記錄不低于3年,且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年;承租方及其控股股東不是失信人。 |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5年4月21日下午5:00時 | |||
其他事項 | 1.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承諾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和無條件接受出租方的監督;使用時,二樓以上禁止安放超過350㎏/㎡荷載的沖壓等各類重型機械設備和貨物,否則視為根本性違約;出租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或者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沒收押金,收回物業; 2.如房屋經檢測發現存在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的,出租方與承租方一致同意:自加固開始至加固結束期間,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時租期不變;承租方無條件配合出租方進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場地清場等工作);承租方放棄主張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間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預期利益損失和實際損失賠償; 3.承租方須按照《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要求,嚴禁用于粉塵作業、危險化學品、電鍍(線路板)、噴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紙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鋼板加工等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風險高的生產作業; 4.因原租戶在承租期間投入較大資金對物業進行了升級改造,包括加建電梯、400KVA變壓器增容、用電安全動態監控系統、更新完善消防及水電設施等,且消防備案審批手續及管道天然氣均登記在原承租戶名下,如新承租人取得該物業的承租權,招租人將與新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的租賃期限從招租人完成物業清場,并移交給新承租方之日起算。清場期限最長為成交通知書發出后60天。如招租人未能在60天內完成清場,招租人將啟動訴訟程序進行清場,如發生招租人啟動訴訟程序進行清場的情況,出租方與新承租方簽訂的合同自動解除,競價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均無息退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雙方互不追究相關責任。 5.合同期內,如出租方升級改造或遇政府及開發商舊改,出租方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在出租方規定的期限內無條件的清場退租。 6.投標人需取得招租人出具的《現場勘查證明》,表示已知悉出租物業相關情況,同意繼續參與投標。 7.中標人在租賃期內不得將物業轉租、分租。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李先生 | 聯系電話 | 25579029 |
聯系地址 | 深圳市羅湖區松園北街42號210室 | |||
網址 | http://m.dgcldj.com/ |
深圳市寰通農產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